广元市利州区铂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2

来源: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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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铂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

配租方案公示

 

《广元市利州区铂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已经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九届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日    

 


广元市利州区铂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

配 租 方 案

 

为有效解决市城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优化城市住房供应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雁栖社区铂悦府小区,本项目旨在解决城市中符合条件的在广新市民、青年人等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推动城市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项目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定期复核、动态管理的制度。

(二)房源类型。本项目提供房源共计130套,其中,1#楼A户型107.37㎡、27套,B户型99.29㎡、3套、C户型93.27㎡、3套,D户型106.69㎡、11套,E户型92.67㎡、7套,F户型98.65㎡、5套,G户型119.66㎡、7套;2#楼A户型106.5㎡、47套,B户型106.54㎡、13套,B1户型91.59㎡、2套,B2户型110.88㎡、4套,B3户型103.13㎡、1套。

(三)房源配置。本项目根据室内装修情况分四类配置,其中,配置一50套,包含厨房烟灶套组、洗衣机、冰箱、床、床垫、窗帘、餐桌椅、电视机等部分家具;配置二、配置三、配置四共计80套,均为全屋满配置(在配置一基础上增加沙发、客厅及卧室空调、饮水机、茶几、电视柜,仅品牌和规格存在差异),达到拎包入住条件。

二、运营主体

由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全面负责房源核查、选房配租、签约备案、入住退出、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使用监管等管理与维护工作。

三、配租方式

本项目实行非定向配租方式,适配人员为社会不特定人员。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婚为申请人本人,已婚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广元市主城区内(东坝街道、万缘街道、雪峰街道、嘉陵街道、南河街道、上西街道、河西街道)无自有产权住房(不含农房);

3.申请人在广元市内工作;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广元市内未享受或已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其他保障性住房。

(二)申请保障性住房所需材料

1.《广元市利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房产信息查询情况;

4.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工资流水等印证申请人在广元市内工作的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准入程序

(一)公告: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将房源情况、承租条件、需提供的申请资料等信息在公开平台(广元日报、新闻媒体、公司官网、公众号、实体广告)进行公告。

(二)申请:申请人向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申请表及相应申请材料。申请资料齐全的,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出具《受理告知书》;申请资料不全的,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出具《需补正资料告知书》。

(三)审核: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出具《不符合申请条件告知书》并送达。

(四)公示: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对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保租房保障对象。

(五)核查: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承租条件的人员形成承租人名单,报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核查。

六、租赁管理

(一)房源充足情况下,实行常态化配租,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对象实行“先到先租,随到随租”。配租对象在收到配租确认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和办理入住手续。未按期签订合同和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在房源供不应求时,根据区住建局出具的轮候制度实行轮候配租,实行轮候管理。

(二)租赁期限:合同期限为2年。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保障性租赁住房。

1.变更工作地点,不再在广元市内工作的;

2.在广元市主城区内通过购买、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不含农房);

3.破坏、改动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转租、转让、转借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非法活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的;

5.提交虚假信息和资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6.承租人连续或累计拖欠3个月及其以上租金的。

(四)合同到期符合申请条件需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向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续租,合同到期未提出续租或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限期搬离。

(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定期审核制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均需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给予承租人最高不超过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进行收取,超过过渡期的按市场价计算房屋租金。提交虚假信息和资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合同解除时不给予过渡期,承租人需自首次签订租赁合同时按市场价补缴租金。

七、租金、履约保证金确定及管理

租金由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房地产专业估价机构进行市场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出租定价依据,根据《广元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拟定铂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明细见附件2),报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示执行。

(一)租金收缴。租金原则实行预交制,按季度、半年、年收缴一次,具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的收缴。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

(三)租金根据市场行情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自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每两年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参照评估结果制定调价方案,方案经区住建局会同发改等部门核定后报区政府批准执行。届时,无论租赁合同是否到期,均应按照新的租赁单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八、服务、管理与维护

(一)入住与退出服务

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及时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交付时需双方确定房屋现状,明确设施设备清单及价值,提供入住手续办理等相关服务;在承租人租赁期限届满或出现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形时,按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包括房屋腾退、损坏设施设备理赔、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等事宜。

承租人应承担所承租房屋的水、电、燃气、物业等相关费用,退出时经验收合格并缴清所有费用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承租人因不符合配租资格或未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的,应当腾退或退回保障性租赁住房,经书面通知后仍拒不退回的,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且仍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屋维护管理

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房屋隐蔽装修工程内容的维护维修工作(人为损坏除外);承租人负责屋内固定设施设备(包括墙面、地面、门窗及配置电器等)的维修维护。如因承租人使用期间人为造成相关设施设备损坏无法维修的,由承租人按照价值清单照价赔偿或更换。建立维修清单,执行后期回访程序,确保及时落实维修工作,提高工作服务质量

(三)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房屋及配套设施存在的问题,如墙体裂缝、管道漏水、电气故障等;开展消防、用电、燃气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九、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1.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理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8楼

3.咨询电话:0839-6057663

4.联系单位:广元城发资管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pdf

      2. 《铂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定价明细表》.docx